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乐凯
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胶片”、“公司”)的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以及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乐凯胶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
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闲置募
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 0.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使用,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发行名称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5 年 5 月 19 日
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9,067.35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投入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项目名称
进度(%) 间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PE 隔
膜产业化建设项目
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一期
项目
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
膜产业化建设项目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00.00 2015 年 10 月
项目—8 号生产线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
项目—14、15 号生产线
TAC 膜 3#生产线项目① 112.99 2026 年 3 月
年产 5,000 万平方米多功能
涂布复合材料技改扩建项 57.52 2025 年 9 月
目
高性能分离膜及元件建设
项目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
□是 ?否
施
发行名称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 月 17 日
募集资金总额 3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3,658.65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投入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项目名称
进度(%) 间
收购乐凯光电 100%股权 100.00 2024 年 1 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TAC 膜 3#生产线项目② 22.42 2026 年 3 月
高性能分离膜及元件建设
项目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
□是 ?否
施
注:TAC 膜 3#生产线项目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该项目于 2026 年 3 月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投资方式
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
品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
投资产品;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金额、
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严格按
照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投资产品的期限自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下为公司最近 12 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150.00 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10,18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61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不适用
现金管理总额度(万元) 5,000.00
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万元) 0.00
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万元) 5,000.00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保本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动性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为主;
相关合同文件;
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乐凯胶片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本次
购买投资产品的名称、范围、额度、期限以及预期收益、安全性等内容。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投资
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现金管理收益,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乐凯胶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对乐凯胶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唐亮
李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良
李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