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国航发动力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邸雪筠女士、录大恩先生、索
建秦先生、王学华先生、魏云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邸雪筠女士、录大恩先生、索建秦先生、王学华先生、魏云锋
先生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