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C-39 制造业
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术服务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
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
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
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
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
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门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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