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 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6 21: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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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审计委员会以单一选聘方式组织开展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选聘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 3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符合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并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年
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安排、目前审计工作进展、初步评估的认定层
次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按审计计划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保证足够的人力
和时间,按时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计划中的审计策略恰当,关
键审计事项完备,我们同意按照此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
告初稿。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审计初稿,并于 2026 年 3 月 4 日通过现场结合视
频会议形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经过恰当的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
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了明确的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点关注
事项以及建议均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计报告初稿,并敦促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开展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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