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
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注:审计业务收入中包含证券业务和非证券业务,证券业务收入中包含审
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前述两项收入互相包含。)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
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
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
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2025年度审计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
核心团队成员均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
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芳,202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宪锋,2002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7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家,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0 余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2 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
告数量 10 余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
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北京德皓国际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制
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访谈、监盘、大额资金抽查等年报及内控
审计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公司
经审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就公
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第一次沟通,沟通内容包括审计范围、审计业务时间安
排、审计工作项目组人员安排、具体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对审计相关的内部控
制采取的方案、初步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判断等事项。
(三)2026年3月12日,因公司已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第二次沟通,就2025年度审计
计划执行情况、2025年度公司财务状况、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事项、本期发
生的重大事项或交易、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就公
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报告出具前进行第三次沟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审计
相关的内部控制采取的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
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