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
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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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
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
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
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金亚科技、周旭辉、 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
立信
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
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
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
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
保千里、东北证券、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投资者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
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
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
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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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
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
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
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
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
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
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 姓名 司提供审计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孙念韶 2017 年 2014 年 2017 年 1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舒力侯 2026 年 2016 年 2026 年 1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汪平平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姓名孙念韶,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从业情况:曾签署或复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程邦达供应
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拓尔思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舒力侯,202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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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从业情况:曾签署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汪平平,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从业情况:曾签署或复核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精测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
信协商确定 2025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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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对公司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经审查评估认为:立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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