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054 号
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054号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鼎龙控股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鼎龙控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
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
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鉴证报告 第 1页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鼎龙控股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鼎龙控股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鼎龙控股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鼎龙控股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念韶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舒力侯
中国·上海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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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7 号),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1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1,288.21991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11.78008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可转债的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湖北鼎龙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08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60,885.13 万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为 28,850.9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8,826.65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
扣除手续费净额 24.31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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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仙桃)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公司控股子公司
鼎龙(潜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储,
并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或上级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
造中心项目”,因此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
“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鼎龙(潜江)新材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鼎龙(仙桃)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有限公司 循礼门支行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有限公司 水果湖支行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有限公司 分行
合计 288,509,6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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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
发展需求的迫切程度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
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本次
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当前面临的市场环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等相关公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3,504,730.5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10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
公告。
(四)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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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 2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0 万元。
(五)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含)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不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0 万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 2《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改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考虑“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实施更具迫切性,更符合公司现阶段市场拓展以
及发展战略布局之需,公司本次拟将“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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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三) 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项目采用由鼎龙股份统筹投资建设,并根据子公司业务及板块定位,将相关产品加
工制造场地及设备等出租给下属子公司运营,因此鼎龙股份作为投资建设以及研发、
检测、评价等的实施主体,主要作为投资及研发支出承担主体,不直接体现经济效益。
鼎龙股份聚焦集团化协同战略,通过平台化运作集中资源承担重资产投入,为子公司
提供坚实支撑。子公司则专注市场前端,轻装拓展。此举有效实现资源整合与战略协
同,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与综合效益,最终实现集团整体价值最大化。本项目的实施
将进一步提供公司在光电半导体领域的研发、检测评价及生产能力,巩固提升市场地
位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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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 89,711.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885.13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50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注2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7.03%
调整后投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改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资总额 发生重大变化
金投向 (含部分改变)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承诺投资项目
年 产 300 吨 KrF/ArF 光
否 48,000.00 48,000.00 37,147.80 37,147.80 77.39 2026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刻胶产业化项目
光电半导 体材料上游关
键原材料 国产化产业基 是 17,000.00 1,500.00 1,174.01 1,174.01 78.27 2026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地项目
光电半导 体材料研发制
否 15,500.00 299.77 299.77 1.93 202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造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4,711.78 24,711.78 22,263.55 22,263.55 90.0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9,711.78 89,711.78 60,885.13 60,885.13 67.87
合计 89,711.78 89,711.78 60,885.13 60,885.13 67.87
未达到计 划进度或预计
考虑“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实施更具迫切性,更符合公司现阶段市场拓展以及发展战略布局之需,公司本次拟将“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尚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体项目)
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鼎龙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仙
地点变更情况 桃市西流河镇周滩村(仙河大道北侧)公司鼎龙(仙桃)产业园内”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54MB 地块,具体位于武监高速和东荆河路交叉口处,鼎龙股份现厂
区以西,北侧紧靠东荆河路,东侧紧靠鼎龙厂区内部道路,南侧可远眺通顺河。”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鼎龙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主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
要研发及生产半导体工艺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聚氨酯预聚体和微球)、半导体显示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二胺、聚酰亚胺树脂、 丙烯酸系衍生物和酚醛树脂),所产产品配套用
方式调整情况
于鼎龙股份内部下游产品的生产,不对外出售。”变更为“本项目将由鼎龙股份整体统筹,负责投资建设以及建设完成后研发、分析检测、应用评价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考虑
子公司业务及板块定位,为提升项目运营效率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相关产品的加工制造场地及设备等鼎龙股份投建完成后,将分别出租给相关并表子公司运营”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104 号)。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 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
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0 万元。
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 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含)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
金管理情况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0 万元。
项目实施 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8,850.9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8,826.65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24.31 万元。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
途及去向 来将全部投入承诺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 使用及披露中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注 1:表中列示的募集资金总额 89,711.78 万元为公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注 2:上述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 91,000.00 万元的 17.03%.
附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对应的原承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改变后的项目
诺项目 (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光电半导体
光电半导体材 材料上游关
料研发制造中 键原材料国 15,500.00 299.77 299.77 1.93 202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项目 产化产业基
地项目
合计 15,500.00 299.77 299.77 1.93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鼎龙转债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的迫切程度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光
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当前面临的市场环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等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