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切实对德勤华永 2025 年度的
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
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
(二)202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召开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就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
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 2025 年度审计计划。
(三)2026 年 1 月 1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召开 2026 年
第一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上听取了公司审计师和管理层分别就 2025 年度审计预
审阶段的关注和发现事项的报告,并由三方进行工作沟通。
(四)在德勤华永审计过程中,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与德勤华永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德勤华永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并
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2026 年 3 月 25 日,第十一
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听取了德勤华永关于公司审计
发现、内部控制、独立性确认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五)经对本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计
与内控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则的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
审计行为及其他专项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
张然,肖耿,盛雷鸣,赵昌文,赵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