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1 次专门会议决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6 年第 1 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彭敬恩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有利于保证本行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
开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
保证本行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