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彭德成)
本人作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
规章制度的要求,秉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
任职,亦未在公司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或其附
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或无偿服务;仅在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未兼任其他岗位。履职期间,本人始终
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与独立的专业判断能力,不存在任何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会的次
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两次未亲 数
次数 加次数 自参加会
议
彭德成 15 15 15 0 否 1
表: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提名委员会次 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
数/实际参加次数 员会次数/实际参加 门会议次数/实际参
次数 加次数
彭德成 3/3 2/2 6/6
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期间,以客
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现场工作履职保障情况
本人借助出席股东大会的契机,主动与中小股东展开沟
通交流,认真听取其意见与诉求;公司经营管理建立了日常
事项及重大事项的及时沟通机制,为本人开展现场调研、查
阅资料提供了充分便利,确保本人能够全面、准确掌握公司
经营管理及治理规范情况。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
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
制执行等情况,切实保障履职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本人对公司已公告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与认可,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未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
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所载
财务数据真实准确、重要事项披露完整,充分向投资者揭示
了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工作合规有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认为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相关流程符合相关规定,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相应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四)换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同步完成各专门委员会换届,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换届选举流程的合规性、董事候选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相关候选
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素养与管理能力,换届及聘任程序合
法合规,据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全面审
核。认为该方案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
制定,薪酬与绩效紧密挂钩,能够有效激发管理层工作积极
性与主动性,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勉尽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
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