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陈秀丽)
本人作为长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守忠实、
勤勉、独立、审慎的原则,勤勉履行各项职责,积极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专业能
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中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亦未与公司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任何关
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独立履
行职责。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席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会的次
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两次未亲 数
次数 加次数 自参加会
议
陈秀丽 15 15 15 0 否 3
表: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审计与 应参加薪酬与考 应参加提名委 应参加独立董事
风险控制委员 核委员会次数/实 员会次数/实际 专门会议次数/实
会次数/实际参 际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际参加次数
加次数
陈秀丽 3/3 2/2 3/3 6/6
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期间,以客
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特别在年
报审计期间,就审计范围、重点风险、审计进展等关键事项
进行有效交流,督促审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切实履行监督
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听取中小股东意见与诉求,通过出席股东大会、
查阅投资者互动平台信息等方式,关注并积极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支持情况
本人通过审阅报告、听取管理层汇报、电话沟通等多种
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
大项目进展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对独立董事履职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保障了本人知
情权和调查权的有效行使。
一、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与独
立判断,认为相关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未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财务报告与内控
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及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
为报告编制符合规定,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评价客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
性,同意续聘。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及考
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与考核程序合规,薪酬水平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情况相匹配。
四、总体评价
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深入关注公司发展,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与经验,积极、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为促进公
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