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对本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因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6,000
股;因本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合计拟回购注销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6,00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回购激励对象、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相关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