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5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公告编号:2026-004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亨家化”)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8 亿元(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
后续期)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授信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超过人民币 6.1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度 可 循 环 使 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UZ05(高保)20240015)已
到期,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嘉亨”)
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UZ14(高保)20260056),就华夏银行在自 2024 年
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叁仟万圆整为限提供担保,最高债权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
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合同保证担保约定范围
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嘉亨家化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湖州嘉
亨将视经营需要在华夏银行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对已清偿的融资额度可申请循
环使用。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余额未超过担保总额度。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甲方):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三)债务人/主合同债务人: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
(四)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担保范围:
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
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
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七)保证期间:
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
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注:前款所述“主合同”是指:华夏银行与湖州嘉亨在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发生
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个《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均为合同的主合同。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公司已通
过股东会审议的人民币 8.1 亿元,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51,729.69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31%。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
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嘉亨家化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