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
定,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
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阳西路 555 号、东育路 588
号第 45 层 4501、4504 单元。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
计业务的资质。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
同时也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从事相关审
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17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40 余人,其中
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00
余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的收入
总额为人民币 63.1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7.70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5.36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4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含 A
股 和 B 股) 为 29 家 ,上 市公 司 财务 报 表审 计收 费 总额 为 人民 币
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
道中天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就上述事项,公
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
公司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的履职情况作出如
下评估。
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与普华永道中天签订了 2025 年度审
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业务约定书”
)。普华永道中天已经根据业
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
守则,结合上海国资委对本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执行
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
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
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独
立性、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
配备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对年报审计相关的要求。
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充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行业环境和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
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的交流和沟通,并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进行审计,展
现了应有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
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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