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 22 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江西永冠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提供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金额的贸易金融授信业务授信
额度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提供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被
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
过 155,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其中公司为江西永冠提供不超过 60,0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媒体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吴毓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29591817863B
成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14 日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区杭州路
注册地
注册资本 21,257.02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
经营范围
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包装装潢印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
制造、销售;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
劳保用品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
及进出口业务;熔喷布生产及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1,464.68 379,529.9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08,217.62 189,570.21
资产净额 193,247.06 189,959.77
营业收入 389,330.34 510,580.84
净利润 8,116.39 12,386.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
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
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
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
付)。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江西永冠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
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
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永冠提供不超过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
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
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经审计净资产的 70.6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