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
豪鼎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创公司”)、鼎创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
豪鼎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公司”)持有对江苏德龙镍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公司”)的应收债权。鼎创公司与连云港公司涉
及债权参与德龙公司等 30 家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子公司参与表决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一、债务重组概述
公司子公司鼎创公司、连云港公司与德龙公司开展进口镍铁等贸易业务。
鼎创公司、连云港公司是德龙公司的债权人。2024 年 8 月 1 日,江苏省响水
县法院(以下简称“响水法院”)受理对德龙公司的破产重整。2025 年 4 月
经重整管理人审查确认,鼎创公司与连云港公司涉及的债权总额共 17,956.53
万元,包括有财产担保债权 2,902.88 万元,普通债权 15,053.65 万元(普通
债权均为德龙公司为其他公司担保或与其他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形成的债
权;普通债权中鼎创公司与连云港公司已获得第三方保险机构赔付约 9,730
万元,已赔付金额对应的债权由鼎创公司与连云港公司代第三方保险机构持
有)。
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等 30 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草
案)》”)供全体债权人表决。2026 年 3 月 20 日,鼎创公司与连云港公司参与对
《重整计划(草案)》的线上表决。2026 年 3 月 26 日,鼎创公司与连云港公司
获悉响水法院作出的“(2024)苏 0921 破 49 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
批准《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等 30 家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并终止德龙公司等 30 家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
权子公司参与表决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本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债务重组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议案审议
时,《重整计划(草案)》尚未经法院裁定批准,涉及商业秘密,公司根据《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关程序后,对上述事项暂缓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暂缓事由已消除。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法人/组织名称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1559347937U
成立日期 2010/08/02
注册地址 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 228 国道北侧浦港大道西侧
主要办公地址 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 228 国道北侧浦港大道西侧
法定代表人 黄荷琴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镍合金生产与销售;机械零部件铸件、铸钢件、钢锭、
钢材、焦炭、煤及煤制品、铁矿石、合金销售;镍合金
产品研发;土地租赁、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煤灰、矿
渣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
主营业务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钢
压延加工;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
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制
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戴笠
三、债务重组方案
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债权将以“现金加股权和信托受益权”
的方式进行受偿。鼎创公司与连云港公司债权(含代第三方保险机构持有的债权)
清偿方案为:有财产担保债权 2,902.88 万元受偿为股权,普通债权 15,053.65
万元受偿为现金、股权和信托受益权。因其他债权人对德龙公司等 30 家公司的
部分债权还在诉讼过程中,且已预留偿债资源的部分未申报债权可能发生变化,
鼎创公司和连云港公司最终可获得的偿债资源的比例和价值以《重整计划》执行
过程中实际测算为准。
因鼎创公司与连云港公司对德龙公司的普通债权均存在除德龙公司外的其
他债务人,鼎创公司与连云港公司将向德龙公司管理人申请对普通债权预留偿债
资源,先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债权清偿情况及第三方保险机构赔付情况,对上述债权,截至 2025 年
母公司的净利润 1,232.81 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实际受偿金额及公司经审计后
数据为准。公司子公司将跟踪《重整计划》的落实情况,并与管理人对接普通债
权预留偿债资源事宜,同时继续向普通债权的其他债务人追偿。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采取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并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