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晶,证
券代码:002199)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3 月 25 日、3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一意”)进行征询,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浩天一意及其实际
控制人朱海飞先生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
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
告编号:2026006),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约 33,000 万元至 36,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
年度新增的电池级碳酸锂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 10,2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
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推进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成,公司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股票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
告。公司已根据上述规定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2026 年 2 月 10 日、2026 年 3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6)、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
编号:2026017)。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