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3 月 13 日至
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可能触发通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通裕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
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通裕转债。敬
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84,720,000元。发行
方式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15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49”,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通裕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6月24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2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6月19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通裕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74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格调整为2.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因2023年度权益
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因此不调整“通裕转债”的转股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及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2.7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因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通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指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3 月 13 日至 2026 年 3 月 26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通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71 元/股的 130%(即 3.53 元/股)。如后续公司
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可能触发通裕转债有条
件赎回条款。
在“通裕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募集说
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可转债(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
视为不行使本次赎回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决策,注意可转债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