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 青松建化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6 17:17: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高级管理人员更
好地履职履责,实现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紧密挂钩,新疆青松建材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建立完善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等情况,在原薪酬方案基础上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结构进行细化和完善,细化后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三、薪酬方案
   (一)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
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同时担任多个管理岗位的,就高发放,不重
复领取岗位薪酬。
  (二)薪酬构成:薪酬总额=年度薪酬+任期激励。
  年度薪酬的设计和标准主要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根据岗位分工、工作强度、承担责任等因素综合
制定。年度薪酬=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
  总经理年度薪酬:75 万元/年;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薪酬:60 万元/年。
  年度薪酬的 50%为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另 50%为年度绩效薪酬,
在相应定期报告披露后两个月内依据考核情况确定发放。
  若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绩效薪酬不予扣减;未完成目标任务,按
照未完成比例相应扣减;安全生产、改革及党建等其他考核指标,以
上级党委考核为准。
  任期激励是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完成情况计算任期激励
金额,完成年度目标净利润的 100%以上,按照超额完成的净利润金额
的 10%—15%计提当年任期激励。在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依据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内考核情况予以分配发放。任期激励总额不得超过三年任
期内薪酬总额的 30%。
  四、止付和追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
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对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五、其他规定
代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按其实际任职天数计算并予以发放。
职情况、业绩贡献等综合考核确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
执行。
随同公司年度报告审议该年度具体薪酬领取情况并披露,不再单独审
议薪酬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青松建化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