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份”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天
原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7.98 元,扣除
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111,819.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 XYZH/2023CDAA5B0028
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29,615,442.97
项目 金额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15,126,563.54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79,293,695.67
加:利息收入净额(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3,840,217.2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39,035,400.9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
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3 月,公司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翠屏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汇总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资金用途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宜宾分行
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成都分行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行贷款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资金用途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
股份有限公司宜宾 951003010014919091
有限公司 料生产项目
市临港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
股份有限公司宜宾 951006010014828968
有限公司 料生产项目
市临港支行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
有限公司 公司宜宾分行 料生产项目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
有限公司 公司宜宾分行 料生产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
股份有限公司宜宾 951006031000040715
有限公司 料生产项目
市翠屏区支行
宜宾天原科创设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二)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账户余额 备注
宜宾天原集团 交通银行股份有
股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宜宾分行
宜宾天原锂电 交通银行股份有
新 材有限公司 限公司宜宾分行
宜宾天原锂电 交通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新 材有限公司 限公司宜宾分行 保 证 金专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
宜宾天原锂电 募集资金
行股份有限公司 951006031000040715 50,870,154.01
新 材有限公司 保 证 金专户
宜宾市翠屏区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
宜宾天原锂电
行股份有限公司 951006010014828968 募集资金专户 82,692,979.39
新 材有限公司
宜宾市临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宜宾天原科创
份有限公司宜宾分 22494101040017898 募集资金专户 4,991,834.49
设 计有限公司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宜宾天原集团
份有限公司宜宾分 22494101040017880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股 份有限公司
行
宜宾天原集团 大连银行股份有
股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成都分行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账户余额 备注
中国邮政储蓄银
宜宾天原集团
行股份有限公司 951003010014919091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股 份有限公司
宜宾市临港支行
合计 239,035,400.9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XYZH/2023CDAA5F0054 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止,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
行承兑汇票 6,461.77 万元),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 24,762.3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预先以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资金但在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 6 个月内到期的部分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承付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7,853.33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均就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原股份董事会编制
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5]480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深证上[2025]397 号)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原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8,488.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12.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136.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资总额(1) 金额 (%)(3)
总额 金额(2) 期 (收入)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否 128,000.00 128,000.00 9,824.28 90,758.69 70.91% 65,596.17 否 否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否 17,000.00 17,000.00 1,688.38 5,888.97 34.6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53,488.82 53,488.82 53,488.8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8,488.82 198,488.82 11,512.66 150,136.48 75.64%
水平进行的测算。自 2023 年第二季度以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供需关系发生深刻变化,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产品销售价
格出现大幅下滑。根据上海有色网(SMM)数据,磷酸铁锂(动力型/储能型)2025 年度市场均价约为 30,910.81 元/吨(不含税),
较 2022 年编制预测时所依据的价格基准有显著下降。价格的大幅下行是导致项目实际营业收入低于最初预测金额的最主要、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直接的原因。尽管面临严峻的市场价格压力,公司在项目运营和市场开拓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销量目标超额达成:项目产
具体项目) 能释放与市场拓展顺利,2024 年(项目投产首年)实现销量 1.92 万吨,2025 年实现销量 3.66 万吨,均大幅超过原预测中对应年
份的销量目标(首年 0.25 万吨,次年 1.75 万吨);二是项目投资建设审慎推进:面对市场变化,公司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与安全,采取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策略,适当调整了投资节奏,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降低投资风险。综上所述,本项目实
现效益与最初预测存在差异,主要系项目投产后面临的磷酸铁锂材料市场价格体系与预测期发生较大变化所致。剔除该不可控的
市场系统性价格因素,本项目在产能爬坡、销量达成方面均优于原计划。公司管理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应对市场挑战,审
慎决策,有效控制了项目风险,并努力提升了运营效率。
不涉及对外经营情况,该募投项目不产生直接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四)。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本报告三、(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盖 甦 唐 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