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
案》,同意在 2026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视上视主体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同意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合并报
表范围内,由公司为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
母公司提供金融担保,金融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整。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 40,000 万元;为资
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为 30,000 万元。以上金融
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仅能在同类担保对
象间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新增金融担保额度
预计及授权并在公司担保额度内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拟增加公司为子公司、
有条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新增额度预
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整;同时新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深圳市
国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宝科技”)
为担保对象。本次新增金融担保额度后,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有条件的子
公司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金融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过 60,000 万元整;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仅能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金融担保额度,不涉及新
增业务担保额度。
二、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子公司铝宝科技的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导致资金需求增加,结
合公司资金的统筹安排,公司及铝宝科技分别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了综合授信合
同及担保合同。
(一)综合授信情况
行”)签署了编号为 HTZ442008040LDZJ2026N00B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编号为(2026)莞银综授额字第 000064 号的《授信
额度合同》,授信额度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
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二)担保情况
鉴于铝宝科技与广发银行签署的上述《授信额度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
同步与广发银行签署了编号为(2026)莞银综授额字第 000064 号-担保 01 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
仟万元整)及其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
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铝宝科技的基本情况
脑配件、精密仪器设备、冲压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强瑞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市强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000.00 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033.12 33,117.67
负债总额 21,216.51 25,703.10
净资产 4,816.61 7,414.57
营业收入 33,534.29 38,569.97
利润总额 700.10 3,046.20
净利润 503.55 2,597.96
四、综合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元整。公司应将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月 24 日。借款期限起始日以第一次放款时的贷款转存凭证所记载实际放款日期
为准。
放至贷款发放账户。
(二)铝宝科技《授信额度合同》主要内容
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
汇票贴现、开立国内信用证额度及用于保付通项下买方保理(包括电子债权凭证
保理)额度 1000 万元。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在约定的
授信额度项下,铝宝科技在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已经清偿的债务,就清偿的部
分,广发银行给予铝宝科技恢复相应的额度,铝宝科技可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再
次使用。
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为准。
(三)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00 元。
额字第 000064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
元整)及其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
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
①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②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
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③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
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④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中,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无法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
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主要系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受其自身融资时签订的合同条
款的限制等原因。
铝宝科技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
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能够对其财务资金实施监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
制范围内,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事项是由于铝宝科技近期发展情况较好,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需求快
速增加。铝宝科技的融资资金将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事项如下:
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0 元;
已实际签订担保协议的金额为 2,000 万元。
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