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
论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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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生产成本管理、采购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资金活动、
投融资管理、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合同管理、募集
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管理等。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 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营业收入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
入总额的 0.5%,<合并财务
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1% 业收入总额的 0.5%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资产总额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资
额的1‰,<合并财务报表资
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2.5‰ 产总额的1‰
产总额的2.5‰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
税前利润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税
润的5 %,<合并财务报表税
潜在错报 税前利润的10% 前利润的5%
前利润的10 %
说明: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就应该将该缺陷认定为
重要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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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4、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总
≥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总 <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总
直接财产损失 额 1‰,<合并财务报表
额 5‰ 额 1‰
净资产总额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反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出现重大舞弊行为;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上
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5、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如国家政府部
门处罚)。
重要缺陷 舞弊风险;3、内部控制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4、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
情形。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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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
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
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重大缺陷
□是 √否
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大力推进内部控制监督检
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适用 √不适用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