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
保持独立判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公司重要事项
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
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本人许煦,中国香港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金融
分析师。2010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中信证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2016年
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06.SZ)
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设
立)
。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1)出席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现场或通讯亲 委托出席次
独董姓名 缺席次数
会次数 自参会次数 数
许煦 1 1 0 0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全部材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研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优势,为议案审议提
出合理意见与建设性建议;同时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
案均投赞成票。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任职
期间召开的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自2025年12月正式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已对公司开展现场考察工作,
持续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推进
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均精心筹备、及时且准确地送达全套会议
资料,为本人高效履职提供了充分便利与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披露相关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前
述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和独立董事,审议了相关议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兼财务负责人;聘任孙宁霄先生、程建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程建川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和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高
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事
项;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相关情况;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
(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经营管理
实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常态化沟通,就审
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开展充分、有效的探讨与交流,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的有序
推进,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2025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
履职原则,恪守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支撑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供建
设性意见,助力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与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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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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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煦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