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
铁电气”)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
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
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
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秉惠先生,196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评估师、税
务师,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任审计合伙人。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兼任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 月至 2021 年 9 月,兼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责人;2022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高铁电气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担任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股东会、董事会出席情况
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会
会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徐秉惠 6 6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东会,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对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阅读相关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
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讨
论,并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与建议。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
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听取公司审计部汇报,
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利润分配、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事项。
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
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
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责人就 2024 年度审计总结进行充分沟通,具体内容包括 2024 年度审
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2026
年 1 月,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沟通,以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与监
督职责的有效履行。在审计之中及审计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进展
情况及所关心的问题持续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同时,本人通过
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季度业绩说明会,深入对接中小股东,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公司管理层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进行沟通。
(七)现场工作情况
情况,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题调研的方式对公司经营情
况进行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保持
密切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 年 4 月,在公
司组织安排下,本人前往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人有效履职,在每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全面、及时地提供会议
资料,并就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持主动、透明的汇
报。公司在董事会重大决策过程中,注重事前征询并充分尊重本人的
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给予了积极反馈与落实,同时公司为独
立董事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场所,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九)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高履职能力。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了公司转发的监管速递及有关监管
培训资料,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
有关独董履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监管案例培训。2025
年 2 月,本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管合规履职培训;2025 年 3 月,本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第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重点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
的业务往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
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
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检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
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除 2025 年 6 月罗振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外,
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本年度董事自我评价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税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
长,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
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
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