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
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成员执行 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成员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
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
讼。 提起诉讼。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
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 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
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
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
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
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 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 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公 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前三款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董事 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董事会或审计委
会或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
及以上且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公司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 及以上且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或公司选举 2 名以上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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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修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