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6 0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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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首钢 JLC1
   ?股票期权代码:037957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71,073,612 份,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9165%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501 人
   ?股票期权授予上市日:2026 年 3 月 25 日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22 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
规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5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
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1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
收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的批复》(京国资〔2025〕76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
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独立董事余兴喜作为征集人就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公司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8)。
  (五)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六)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6 年 3 月 6 日
  (二)授予登记数量:71,073,612 份
  (三)授予登记人数:501 人
        (四)行权价格:4.22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六)授予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的数量       授予权益总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份)        量的比例
          其他核心骨干(492 人)       6894.1812   97.0006%      0.8890%
              合计(501 人)       7107.3612   100.0000%     0.916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的 10%。
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 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
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七)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行权限制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行权限制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的股票期权自行权限制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上述期间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
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8
  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60
  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
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
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审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业绩或者
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6)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的;
 (7)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
的;
 (8)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
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
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10)激励对象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
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公司未满足上述第 1 条规定的,本计划即终止,激励对象根据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1)-(6)款情形之一的,
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7)-(10)
款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行权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分位水平;
第一个行权          润增长不低于 10.0%;
  期            3、以 2024 年战略产品产量为基数,2026 年公司战略产品产量增长不
               低于 5.0%;
行权期     行权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分位水平;
第二个行权          润增长不低于 21.0%;
  期            3、以 2024 年战略产品产量为基数,2027 年公司战略产品产量增长不
               低于 7.5%;
               分位水平;
第三个行权          润增长不低于 33.0%;
  期            3、以 2024 年战略产品产量为基数,2028 年公司战略产品产量增长不
               低于 10.0%;
注: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中战略产品包括汽车板、电工钢、 镀锡(铬)板三类产品;带息负债率的计算口径:
带息负债/总负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对激励对象依据工作业绩、工作态
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年终
绩效评价确定其个人对应的行权比例。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年终绩效评价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
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的个人年终绩效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级,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个人年终绩效评价     优秀         良好       一般
            行权比例     100%       80%      0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
全部或部分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
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价格
等与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
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首钢 JLC1
     (二)股票期权代码:037957
     (三)股票期权授予上市日:2026 年 3 月 25 日
      六、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等规定,公司将在
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
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和资本公积。
      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对授予权益进行测算,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公司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         需摊销的
    授予数量          总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份)         (万元)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授予数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
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
度不大。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
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
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等正向影响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的影
响。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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