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铭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兴亮 联系电话:0510-85200510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慈宁 联系电话:0510-852005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金专户银行提供的月度对账单逐月查询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是
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 年 3 月 17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律法规,涵盖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
资金管理等内容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承诺方 承诺类型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荆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
是 不适用
世平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夏琛、荆京平、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
是 不适用
荆江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 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荆
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世平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荆世平、夏琛、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荆京平
公司持股 5%以下股东、实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际控制人荆江
控股股东荆世平、实际控
制人荆世平、夏琛、荆京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平、荆江、荆天平
控股股东荆世平、实际控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制人荆世平、夏琛、荆京 是 不适用
诺
平、荆江及荆天平
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 不适用
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先生接替王海涛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兴亮先生和彭果先生;
生接替彭果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
由
导保荐代表人为李兴亮先生和李大山先生;
先生接替李大山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兴亮先生和林慈宁先生。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 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报告事项 说明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兴亮 林慈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