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叶会寿)
本人作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相关会
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
的评价,并及时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保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以下简称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叶会寿:1964 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长期从事金属矿产勘查评价和地质科研工作。1990 年
至 1992 年,任西北有色地质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2 年至
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2006 年至 2024 年,任中国地质
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
审专家。现任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
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多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
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
出合理建议与意见。
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会及股
东会的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叶会寿 是 6 6 6 0 0 否 3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自任职以来,本人充分发挥在自己领域的专业特长,
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
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员会、提名委员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共计召开 3 次,审议议题 4 个。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切实履行决策程序,认真履职,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
会上充分交流、发表意见,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未与
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责,通过多元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切实维护其合法权
益。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进行议案表决及审议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
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
及现场股东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保持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等
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
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方式,以及现场会议、现场非正
式交流等线下方式与本人保持密切的联系。2025 年度本人任
职期间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为九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运森、委员孙广
亮实地调研参股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西
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观生产车间,并与参股公
司主要领导就公司未来发展思路、科技创新及上市公司规范
治理等方面进行会谈。此外,公司发展战略由“贸易+资源
(投资)”双轮驱动升级为“投资+贸易+科技”战略三角,
就此本人在 2026 年 2 月实地调研公司先进材料研究院,详
细了解研究院核心能力建设、研发进展及未来发展规划,并
与院长及核心技术骨干开展座谈交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经理层及工
作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
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同时,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并及时准确传递会议
材料,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
人的工作。公司对本人提出的关于议案等方面的问题,进行
了及时、高效及专业的解答。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从交易必要性、程序合法合规性、
交易价格公允性等方面与其他董事进行了讨论。本人认为,
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是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程
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
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
展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相关议案。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六)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如下事项:
的措施;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其他方面
公司运作规范,治理有序。2025 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
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 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五、相互评价
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了自我评价、相互评价,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
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切实履行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职责。
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
挥专业独立作用,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
水平、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叶会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