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工作原则,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进
行了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文涛先生、方桂荣女士及职工代
表董事代亚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戴文涛先生担
任。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的专业性和相
关经验,成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审 议 议 案
号 时 间 届 次 结 果
第三届审
议
第三届审
本方案》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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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议案》
为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
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 2、《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会议 4、《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第三届审
会议
第三届审
月 20 日 第十五次 通过
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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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审
月 30 日 第十六次 项目的议案》 通过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所载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审计事项
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保障审计工作按计
划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财务审计过
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与评价。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其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内审工作有序开展。经审阅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公司内部
审计机制运行有效。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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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深入交
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等管理制度,持续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其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与监督。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未
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对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开、
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报告期内,为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升决策效率,公司对内部监督职能作出
调整,原监事会的主要监督职责已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同步修订了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该项调整进一步规范了公司
内部监督机制,增强了财务监督与合规管理的协同性,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
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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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财务
报告审核、内外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监督审查职能,提升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水
平,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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