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32.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年 9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102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257.84
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281.99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9,009.26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310.82
减:三个项目结题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 11,985.42
其中:2024 年度两个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 9,151.31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协
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且上述《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剩余资金
全部转入一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998.30 万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81.99 万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
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02300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81.99 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及粉末冶金新材料
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
实施计划结项,同意公司将节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2,834.11 万元(含银行
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过了《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上述三个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
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 119,854,179.18 元全部
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分行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
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24,331.25
万元,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万元,公司超募资
金为 10,068.92 万元,超募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
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拟使用 5,000 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
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 5,068.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
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
目”,此项议案由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实施的项目“新建粉末冶金制品
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 28,341,116.07 元(含利息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
净额 1,173,987.61 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
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
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114.3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4,725.57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8,114.15 18,114.15 14,830.11 81.87% 4,695.15 是 否
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 月 31 日
否 6,217.10 6,217.10 2,543.26 40.9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目 月 31 日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34,400.17 34,400.17 114.35 24,725.57 - 4,728.9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
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24,331.25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 10,068.92 万元。
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 5000 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最终由 2021 年 6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使用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 5,068.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海昌新材公司将超募资金 10,068.92 万元全部投资到全资子公司海荣粉末,
海荣粉末实际使用 7,352.20 万元,节余 2,716.71
万元。超募资金实施的项目于 2025 年结项,共节余资金 2,834.11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净收入 117.39 万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的自筹资金 281.99 万元,共计人民币 5,998.30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及置换情况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02300 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实施的项目“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 28,341,116.07 元(含利息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173,987.61 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此项目形成节余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直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
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设备采购环节严格进行招标比价,降低了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此外,项目实施期间,行业技术迭
代加速,原计划采购的高端进口设备如 500 吨成型压机、烧结缺陷 CCD 检测、三坐标仪、慢丝线切割机、抛光机等由于国产设备的技术进步均实
现了国产替代,并且由于公司生产流程的优化与管理效率的提升,原计划采购的设备数量也相应减少,均使得设备投入成本降低;同时,公司加强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也全部注销。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存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