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
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杜国良先生、熊新华先生、占
小平先生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杜国良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就涉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
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全年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职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
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外部审计
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以及在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
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计划、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判断、重点审
计领域等提出要求。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
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内审
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安
排、审查重点、工作方法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方面提出明确管
理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
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
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内
控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内控运行机制,审议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
全,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积极推动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各方工作中的诉求和问题进行协调,提
高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年度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有效履行各项法定职
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审查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续认真、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