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股票代码: 600819/9009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Lumina Japan Acquisition Co., Ltd.
注册地址: 日本东京都港区虎之门 2-10-4,大仓新颐塔
通讯地址: 日本东京都港区虎之门 2-10-4,大仓新颐塔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耀皮玻璃”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耀皮玻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Lumina Japan Acquisition Co., Ltd.
耀皮玻璃、上市公司 指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SGUK 指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NSG 指 Nippon Sheet Glass Co., Ltd.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收购 NSG100%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从而间接通过 NSGUK 持有上市公司 12.70%
的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Lumina Japan Acquisition Co., Ltd.
注册地址: 日本东京都港区虎之门 2-10-4,大仓新颐塔
通讯地址: 日本东京都港区虎之门 2-10-4,大仓新颐塔
法定代表人: Tsuneyuki Tanaka
注册资本: 5,000 日元
注册号码: 0104-01-197337
企业类型: 日本公司(日株式会社)
经营范围: 1. 通过收购和持有相关公司的证券来控制和管理
其他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 2. 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任何和所有相关业务。
经营期限: 无期限
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 Lumina Japan Holdings Co., Ltd.,持有信息披露
义务人 100%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
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Tsuneyuki 日本东京都
男 董事代表 日本 否
Tanaka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自身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耀皮玻璃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NSG间接控制NSGUK持有的耀皮玻
璃 100,046,672 股 A 股 股 份 与 23,961,912 股 B 股 股 份 ( 由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代
持),合计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12.70%,具体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认购协议”),根据该认购协议:(i) NSG将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定向发行普
通股,总对价为1,650亿日元,约占NSG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2.04%;以及(ii) 在
完成该等股份发行后,将启动实现剩余少数股东(约占NSG总股份27.96%)强制
挤出收购所需的程序,在完成该等程序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NSG100%的
股份。
上述交易的完成受限于必要的股东批准、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及其他惯常
交割先决条件的满足。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义
增持方式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务人名称
Lumina A股 100,046,672
Japan
间接层面收购 12.70%
Acquisition
Co., Ltd. B股 23,961,912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系通过一系列安排对NSG进行私有化来完成,首先向第三方配售
NSG新股份(“第三方配售”),然后对NSG少数股东进行强制挤出收购。
本次交易涉及的第三方配售认购总价为1,650亿日元。
于2026年6月的年度股东大会上,NSG的股东将被请求批准如下事项:(1) 修
改NSG的公司章程,以增加授权普通股的数量;(2) 向信息义务披露人发行NSG
普通股;以及(3) 对少数股东进行强制挤出收购。
在获得所有监管批准并满足《认购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交割条件后,NSG
将向信息义务披露人发行366,666,666股普通股,合计总对价为1,650亿日元,约
占NSG已发行普通股总数72.04%。
在第三方配售完成交割后,将采取必要程序开展对NSG小股东的强制挤出收
购。在强制挤出收购完成后,信息义务披露人将持有NSG全部100%的股份。
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NSG的特别委员会
的意见未发生变化、已获得监管批准,以及关于第三方配售的日本证券注册声明
的生效。
终止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配售未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交割;实质违
反某项义务且该等违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重大不利影响”),并未能在10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救;以及实质违反某项陈述且该等违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
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救。
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NSG间接控制NSGUK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
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基本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团股份有限公司
耀皮玻璃/耀皮 B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600819/900918
股
Lumina Japan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日本东京都港区虎之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Acquisition Co.,
册地 2-10-4,大仓新颐塔
Ltd.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A 股/B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股票种类:A 股/B 股
变动数量:100,046,672 股 A 股股份与 23,961,912 股 B 股股份,合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计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 12.70%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增加后持股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 NSG 间接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控制 NSGUK 持有的耀皮玻璃 100,046,672 股 A 股股份与 23,961,912
比例 股 B 股 股 份 ( 由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代持),合计占耀皮玻璃
总股本的 12.70%。
《认购协议》,根据该等协议:(i) NSG 将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定向发
行 366,666,666 普通股,总对价为 1,650 亿日元,约占 NSG 已发行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普通股总数的 72.04%;以及(ii) 在完成该等股份发行后,将启动实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现剩余少数股东(约占公司总股份 27.96%)强制挤出收购所需的程
及方式 序,在完成该等程序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 NSG100%的股份。
上述交易的完成受限于必要的股东批准、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及
其他惯常交割先决条件的满足。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继续增持
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