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
他承诺事项
序号 承诺 页码
关于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现根据《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一)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形;
(四)除己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形以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
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五)公司的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亚飞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承诺函》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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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军
日期:2025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承诺函》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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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星
日期: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