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陈飞)
本人自2025年12月15日担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勤勉、尽责、独立的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飞,1978年出生,博士,副教授。历任山东旭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国
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不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监
管规定中对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列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自本人履职以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
与董事会决策,会前主动沟通,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并发表意见。本人对履职后公
司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
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进行了审核,经审慎
考虑后投出赞成票。
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会议,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
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自本人履职以来,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了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在深入审查候选人简历、任职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充分了
解其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的基础上,本人基于客观判断投出赞成票,确保公司治
理团队的任职符合法律规定与公司治理要求。
时股东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者核查等特别职权。
三、通过多种方式履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履
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风险提示与合规
建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要求,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自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规范
运作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密切关注经济环境、外部市场变化及
外部有关公司的报道,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提
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本人履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规范
治理和经营决策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合规运营。
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强化法规学习,积
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专
业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助力公司实现稳健、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