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特: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政)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5 23: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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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叶政)
 作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审
计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我聚焦公司财务及内控事
项,借助自己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研读,关
注重大事项,做好审计监督。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叶政,工商管理硕士,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执业会计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香港均
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总监、Mazars CPA
Limited 执业董事。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三届企业内部控
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2025 年 9 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个人处取得的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自 2025 年 9 月起任后,我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薪   参加风   参加
独立                                  参加审   参加提
     应参加   现场   以通讯   委托                        酬与考   险与合   股东
董事                         缺席       计委员   名委员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核委员   规管理   会次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委员会   数
叶政    5    2     3    0    0         2     1     0     0    1
     (二)现场考察情况与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的调研与培训活动,2025年10月到公
 司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就战略规划、内控流程等内容进行交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学习最新政策解读、年报编制履职要点
 提示等课程,全面提高履职质效、帮助公司提升规范治理水平。
 件、电话等渠道与我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公司定期编制《董事会工作月报》、《资本市场热点周报》,
 系统整合公司重大经营事件、信息披露情况、资本市场变化、航运
 市场动态等,协助独立董事及时全面掌握公司信息,为履职提供必
 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增资入股深汕港口投资公司、与中远
海运集团签订框架协议以及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
协议等 3 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我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自 2025 年 9 月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我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交流,
年度年审计划预沟通。2025 年 12 月与立信年度审计项目人员及公
司财务负责人落实公司 2025 年度年审计划并就预审结果达成初步
意见。2026 年 2 月就 2025 年度年审涉及财务报表数据、风险管理
及合规管理等内容与审计项目人员、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及沟通。
  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本人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认为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
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
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情况,经核查,因原
会计师事务所临近聘用年限上限,公司决定于 2025 年更换审计机构。
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其为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聘任谭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
徐嘉骝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
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监管法规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期内我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
认为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经营责任、经
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披露薪酬金额
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薪酬发放流程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投资者交流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每股拟派发现金人民币 0.325 元(税前),共计
派发人民币 891,774,128.38 元。我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
素,符合监管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障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任期内,我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积极听取了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
题进行了回应。
  (七)可持续发展报告
  在全球治理标准趋严与 ESG 信息披露常态化的背景下,我重点
关注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编制是否遵循国际或国内公认的准则
和标准,确保报告具有可比性和透明度,同时推动公司 ESG 工作与
主业融合,监督 ESG 信息质量,确保可靠、相关、可验证。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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