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特: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丹)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5 23: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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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李丹)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公司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重点关注公司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及
风险防控层面,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作为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本人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丹,1979 年出生,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复
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助理
教授、副教授及教授,曾任经济学院助理院长及复旦大学国际合
作与交流处副处长,曾在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
韩国成均馆大学等国际高校担任访问教授。2025 年 9 月起任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的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在履职期间,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4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风
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3 项
股东大会议案和 59 项董事会议案。作为公司 2025 年新聘任的独
立董事,本人自起任后均亲自参加每场会议,并在会前对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充分探讨与研究,并结合自身专业背
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提升了
董事会决策效率。
  (二)现场考察情况与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为独立董
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调研
与培训活动,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员工及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合
作企业开展深入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行业生态与公司业务布局
的理解。同时,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会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
进行实地调研,通过电话、邮件、线上会议等多种渠道,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保持常态化密切沟通,持续
跟踪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作为经济学背景专业人士,本人重点聚焦公司经营效益、外
部宏观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以及重大经营策略的
风险研判与管控工作。依托专业知识与行业理解,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分析,就相关议案提出专业、具有针对
性的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指导、监督职责。
  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效果,勤勉
尽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查
具体包括:《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光租 4 艘 9000 吨特种液货船
的议案》《公司关于增资入股深汕港口投资公司的议案》《公司
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议
案》《公司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签订框架性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
议案》。其中,本人起任后参与了后 3 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工作,
着重审查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交易条件的公平性和交易发生的
必要性,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公平合理,确保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审查
  任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为半潜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本人严格依据该项制度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开展审慎审查。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被担保对象的主体
资质、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关键风险要素,对每笔担保事项
进行逐项分析与评估。经审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经过严格
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担保风险整体
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同时,公司能够及
时披露对外担保信息,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
  (三)定期报告审查
通过系统梳理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审阅财务报表,对公司整体财
务运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经核查,公司财务数据清晰,内部
财务管理机制运行平稳,所披露的财务信息能够准确反映公司经
营成果及资产状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任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因工作调动原因,原公司副总经理
顾卫东先生向董事会递交辞呈,相关辞职事项已按规定流程办理;
审议了关于聘任谭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嘉骝先生为公
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经审查,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解聘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存
在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监管法规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年度薪酬事项
的议案。通过认真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考核情况,本人认为
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薪酬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公司制定
的高管薪酬方案科学、合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所处
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审核程序合理、合法。薪酬发放流程符
合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四、总体评价
  本年度,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持续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判断和审慎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审议与决策过程。在履职过程中,注重从规范运作、风险防
控和长远发展角度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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