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
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4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盛龙股份”,股
票代码为“001257”。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
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7.82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21,5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4,50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 股回拨至网下发
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5,150,000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
数量的 30.00%。
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203.25278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60,200,500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为 45,149,502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T+2 日)
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
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
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
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
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组
成。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深交所战略配
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深交所战略配售2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4,731,456股,约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2.2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4,499,998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6年3月17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
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26年3月26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
回。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号 类型 (股) (元) (月)
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
产管理计划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产管理计划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
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
限公司
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
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 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
伙) 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合计 64,499,998 504,389,984.36 -
注:1、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配售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
获配股票数量的 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
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
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3,552,014 股,约
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30.02%,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6.3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485,365 股,包销金额为
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网上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
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
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
元)
合计 11,269.44 万元
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
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合计数和分项数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5518510、021-55518509、010-83321320
发行人: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