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德师报(函)字(26)第 Q0030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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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6)第 P03877 号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马鞍山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
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
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步君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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