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
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王麟,中国国籍,1963 年 9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北
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1 年 9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青岛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3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行长;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2027
年 5 月 26 日。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加会议
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通知、议案材料及相关附件,从企业管理、
资本运作、战略与风险管理等角度提供建议与分析,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
分的准备工作。本人通过现场及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相关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依据相关规定,
基于独立分析判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
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并投赞成票,无反对、
弃权情形,认为公司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无无故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托财务与管理专业优势,对财务监督、
人事提名、薪酬考核等关键事项严格把关,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支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也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
东会的情况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多维度、深层次沟通
协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
行了审前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与公司审计部
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
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
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
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股东会期间与中小
股东面对面沟通,倾听股东诉求和建议。在审议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时,本
人始终站在股东的角度思考问题,确保公司决策符合股东利益,为公司制定更符
合市场预期的经营发展政策提供参考。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责。通过实地考察、
专项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投资项目、资金运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掌握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情况与资本运作布局;赴子公司上海润六尺开展实地调研及专项座
谈,就财务管控优化提出专业建议;赴年产 2000 套风电齿轮箱零部件项目建设
现场调研,核实投资资金使用进度,沟通资金动态调度方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金运作进行了深入分析,与外部审计机构紧密合作,确保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顺
利进行,并对审计报告提出了专业意见。此外,本人还关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重点核查财务管控、资金审批、担保管理等环节,在对公司生产经营、
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积极配合,并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
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为
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公司及时将最新监管政策传达给本人,积极安排本人参加履职必备的监管培
训,不断提升本人规范运作水平。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超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
了上述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收入真实性、存货估值、设备折旧核算、融资租赁业
务财务处理等关键事项,核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合理性,关注
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
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
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资金运作及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及丰富经验,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理由充分、恰
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无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有解聘、聘任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事项。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收到黄淑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淑君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披露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任君雷先生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陈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
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叶轩志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曌先生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任期自 2025 年 4 月 19 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至
此沈忠协先生、陆银讶女士、叶轩志先生的监事职务任期终止。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拟聘任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本人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经了解拟聘
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
有利于公司发展。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行业水平,薪酬发放严格依据考核结
果执行,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并制定了《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本人认真审核相关资料,认
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亦无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重大决策,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沟通监督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务与管
理领域专业优势,为公司财务规范、风险防控、治理优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职守、勤勉尽责,持续加强专业学习,深入开展现场调研,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
况与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有力的专业支持,
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稳健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麟
(此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王麟
日期:202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