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芃、独立
董事王旭、非独立董事郑晓远,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吴芃担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所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
;
的议案》;
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7)限售期安排;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的议案》 ;
分析报告的议案》 ;
主体承诺的议案》 ;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
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
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董事会
审计委员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
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有效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
专业作用及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
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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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