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
与唐王大道交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公司本次年度
股东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戴军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104,263,82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9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2,783,35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71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1,480,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8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4 人,代表股份 2,750,5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70,04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1,480,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87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910,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反对 321,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4%;弃权 31,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7,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2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909,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05%;
反对 321,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4%;弃权 32,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6,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审议结束后,与会股东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913,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1%;
反对 322,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4%;弃权 2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902,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3%;
反对 33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7%;弃权 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9,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21,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6%;
反对 43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7%;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0,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8%。
关联股东戴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844,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4%;
反对 38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5%;弃权 32,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0,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909,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05%;
反对 321,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4%;弃权 32,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6,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833,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8%;
反对 38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5%;弃权 43,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9,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837,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7%;
反对 384,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2%;弃权 41,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3,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