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佳力图
股票代码:6039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新界葵涌国瑞路 45-51 号安乐工程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佳力图机房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佳力图 指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乐
指 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
安乐工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1.83%,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在香港根据香港有关法例,注
公司名称
册为非香港公司。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自 2019
年 7 月 12 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营业地 香港新界葵涌国瑞路 45-51 号安乐工程大厦
董事会主席 麦建华
已发行股数 14亿股
注册编号 EC20969
公司类别 境外法人
工程施工、楼宇装备生产和销售、智能控制产品生产
主营业务
和销售等
成立日期 1995年7月18日
安 乐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其 直 接 控 股 公 司 为 Arling
Investment Limited,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
公司,而其最终控股公司为Ardik Investment Limited,
一 间 在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的 公 司 。 而 Ardik
主要股东
Investment Limited则由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Limited(作为信托的受托人)全资拥有。潘乐陶先生
为信托的财产授予人及保护人。其亦为安乐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兼执行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有无境外居留权 职务
创办人兼执
安乐工程 潘乐陶 男 香港 无
行董事
董事会主席
安乐工程 麦建华 男 香港 有
兼执行董事
安乐工程 陈海明 男 香港 无 执行董事
安乐工程 郑伟能 男 香港 无 执行董事
安乐工程 郑伟强 男 香港 有 执行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安乐工程往期及本期实施减持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比例减少 1.83%,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持
股比例为 1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含)16,254,000
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3%的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418,000 股,即不超过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1%的股
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0,836,000 股,即不超过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比例 2%的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
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
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明确的
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
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使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16.83%减少至 15.00%,
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期间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称
集中竞价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023.6.27 -5,415,920 -1%
减持
安乐工程 2023.7.3
集团有限 大宗交易减持 人民币普通股 2023.7.7 -678,000 -0.13%
公司 2023.7.11
集中竞价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026.3.25 -3,801,600 -0.70%
减持
合计 -9,895,520 -1.83%
注: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72),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3-083)《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2023-084),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股
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3-127),于 2026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2026-00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股 本次变动后持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安乐工程 91,172,340 16.83% 81,276,820 15.00%
股
注: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2)
时安乐工程持有 65,123,100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6.83%,因公司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完成权益分配。本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后,安乐工程持股变动为 91,172,340 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6.8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乐工程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
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佳力图
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乐工程)》。前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5,123,1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的 16.83%。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必须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乐陶):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5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
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道88号
股票简称 佳力图 股票代码 6039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 香港
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 变 ,但 持 股人 发 生 变 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务 人 是 否 为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 定□ 继承□ 赠
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91,172,340股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6.83%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81,276,820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15.00%
比例 变动比例:-1.83%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6年3月25日
的股份变动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的时间及方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不适用
务 人 是 否 拟 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
未来12个月 内 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继续增持 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在此前6个月是 详见“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乐陶):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