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铝塑膜项目”
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
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号《关于同意上
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30,000张,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按 面 值 发 行 ,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位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
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0,65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
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43,621.7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壹
元柒角整(?627,272,971.70)。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号)《上
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进度
截至2026年2月2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金 调整后投资 累计已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额 总额 资金
功能性聚烯烃膜 项目已结项
材料项目 (注)
合计 63,300.00 62,727.30 32,080.85 -
注:2025年4月,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
项目”办理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42.79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董事会同意将该募
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042.79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2025年5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日常经营活动及募投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铝塑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
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铝塑膜项目 2026 年 3 月 2027 年 3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铝塑膜项目的实施。但在实
际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技术路线持续优化、客户导入、产品验
证及公司整体业务战略聚焦等因素综合影响,为更合理、有效地使用
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公司审慎、科学地安排了募集资
金的投入进度,致使“铝塑膜项目”未能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战略委员会委员认为: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将募投项目“铝塑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
年3月31日。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议、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础上作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