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号《关于同意上
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30,000张,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按 面 值 发 行 ,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
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0,65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
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43,621.7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
壹元柒角整(?627,272,971.70)。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号)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7号《关于同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181,70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7,347,156.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
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2-39号)。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
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使
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2026年4月8日起12个月内。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
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
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
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
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
益,不存在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
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定存款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