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6-008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5 日 9:15-15:00。
锐视二期大楼一楼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人,代表股份29,389,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35%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9,723,577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
日 公 司 已 回 购 股 份 2,089,634 股 后 ,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出席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610,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597%。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5人,代表股份2,960,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37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
股份350,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1%;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610,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59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
后表决结果如下: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 意 29,360,60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32,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030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642%;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905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 意 29,360,60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32,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030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642%;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905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 意 29,362,40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反对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34,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0915%;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34%;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905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议决议;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