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2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本
次担保的被担保方熠存上海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熠存存储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存上海”或“债务人”)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与上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了《小
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上海银行向熠存上海借款人民币(大写)壹仟万
元整,借款期限为自 2026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同日,公司与上海
银行签署了《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为熠存上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
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4 月 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熠存上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并
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以上相关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占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已审批 是否
被担 保后已 后剩余可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的担保 关联
保方 使用担 用担保额 保方的担 保方的担 近一期净资
例 负债率 额度 担保
保额度 度 保余额 保余额 产比例
熠存
公司 26.01% 93.69% 20,000 6,000 14,000 4,500 5,500 36.02% 是
上海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
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
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熠存上海是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华信科51%股
权。熠存上海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61,809.69 56,833,124.01
负债总额 60,503.30 53,247,255.1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5,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60,503.30 53,247,255.1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3,501,306.39 3,585,868.89
项目名称 2024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314,761.70 137,378,053.65
利润总额 -1,793,290.66 84,562.50
净利润 -1,793,290.66 84,562.50
熠存上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借款。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作为贷款人)与债务人(作为借款人)
熠存上海签署的《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连同其后续补充、修订或变更,
统称为“主合同”);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币种)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
整。
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
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和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
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本合同所述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2)若本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因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熠存上海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求,熠存上
海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其他股东之一上海竞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出具了《反担保函》,
针对公司本次为熠存上海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熠存上海目前经
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
及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熠存上海其他股东未提供
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1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
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44,038.9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30.71%,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
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 425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8.9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