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监督与指导职责,有效发
挥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应调整。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涛、独
立董事王刚以及非独立董事陈国桢组成;换届后,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以及非独立董事高勇进组
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彭涛担
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全年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或现场方式召开,全体
委员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会议出席率
计、财务、内控及经营管理相关工作开展。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审议议案
听取并讨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要 财 务 指 标 ,研
究 业 绩 预 告 发布
会议
相关事宜
及审计报告初稿》
报告》
工作计划》
制评价报告(初稿)》
算报告及 2025 年度预算报告
初稿》
听 取 公 司 管 理层 7、《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
和 财 务 负 责 人工 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作 汇 报 , 与 会计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第四届董事会
师 事 务 所 开 展工 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作 沟 通 , 审 议 8、《 2024 年度会计 师事务
会议
关 报 告 、 内 审计 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划 、 会 计 政 策变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更等多项议案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度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4 年度
审计费用的议案》
议案》
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初稿》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5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半年度报告初
稿 , 核 查 报 告财
务 数 据 及 披 露内
会议
容合规性
审议公司 2025 年
第四届董事会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初
稿)》
会议 营 及 财 务 指 标变
动情况
审 议 公 司 财 务总
监 聘 任 、 治 理制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度 修 订 、 未 来三
制度的议案》
会议 核 相 关 候 选 人资
( 2025-2027 年 度 ) 股 东 回
格 及 制 度 修 订内
报规划的议案》
容
审 议 公 司 外 汇衍
第五届董事会 生 品 交 易 业 务额
会议 性 及 风 险 管 控措
施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和履职情况
内部控制评估、重要事项审议监督等核心职责开展工作,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履职尽责、审慎把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财务报告的审阅和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重点关
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经核查,公司定
期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财务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无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亦未出现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在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提前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关键审计领域,
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开展多轮沟通并提出建议,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严格落实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会持续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全程
监督,从审计团队独立性、审计程序执行、执业准则遵循等方面全
面核查,认为其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履行了审计机构义务和责任。
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
历年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综合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
间,能够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
责。基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专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对2024年度审计费用进行审核,认为审计费用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实际审计工作需求。
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桥梁,就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财务核算中的争议事项、内控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及
时组织沟通研讨,促进各方高效配合,推动审计问题及时整改,保
证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职责: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报告》,确认报告审查程序
合规、内容客观,能有效反映公司内控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议
并通过《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计划结合公司实际、
重点突出,对提升公司内控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督促内部
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审计程序,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
指导性意见,推动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完善。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初稿)》,结合最新监管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梳理内控流
程、完善内控制度,重点强化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等关键领域的内
控管理。经评估,公司已建立较为全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
成覆盖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控体系,2025年度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
未发现待整改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时,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议案,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审计管理体系,
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审议重大事项并实施监督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外汇衍生品及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议案,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合规合理,把控衍生品交易业
务风险,确保相关交易以风险规避为目的;严格审核财务总监聘任
事项,对候选人任职资料进行全面核查,确认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