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92 年 8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首席合伙人 邹俊
合伙人数量 247 人
截至 2025 年末 注册会计师人数 1,412 人
人员类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收入总额 41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40 亿元
的经营情况
证券业务收入 19 亿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7 家
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审计情况 主要行业 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
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
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审计收费总额 6.82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续聘毕马威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履行了如下必
要程序: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的基本情况、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毕马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及独立性。
(二)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项目组进
行了充分且深入的沟通与讨论,提出了专业意见与建议,督促其严格遵循工作计
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实施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会进行了现场汇报,内容涉及审计范围、方案、风险及关注事项等。审计委员会
委员要求会计师对收入确认、商誉减值,以及公司对吉林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
和上海祥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计量,予以重点审查,
以评估其对 2025 年年度报告的潜在影响。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毕马威项目组针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特殊风险、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事宜
进行了详细汇报;审计委员会则就公司对吉林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祥民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计量事项,与毕马威项目组重点
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毕马威就上
述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毕马威审计程序严谨规范,如期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内容客观、结论公正。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在年度审计期间与签字会
计师开展了必要沟通与协调,督导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执
行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
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客观、公正地
出具各项专业报告,顺利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