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
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潘敏女士、独立董事韩长
印先生、独立董事江华先生,全部委员均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
潘敏女士担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的议案》
本次会议所有
议案》 构工作汇报,监
意审议通 过
案》 计工作
案》
的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估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所有
意审议通过
听取内审部门工
本次会议所有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作汇报,监督及
的议案》 评估内部审计工
意审议通过
作
听取内部审计工
作及审计计划汇
本次会议所有
报,及讨论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意审议通过
有关基金事项的
相关披露
本次会议所有
的议案》
意审议通过
分析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重点致力于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并评估内部及外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监督并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运行状况等事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在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法对各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核。经
审核,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
公司在各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情况
序,公司决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
威”)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在审计过程中与审计
委员会保持了必要的沟通,严格遵守客观及独立原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并基于事实发表审计意见。
针对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具体情况,审计委员会依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正式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取了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针对内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
了建设性意见与建议。通过与内部审计部门的高效沟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
监督与指导职能。审计委员会评估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目标清晰,具备
可操作性;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有序,且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或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及其日常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定公司已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外部审计的沟通情况
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并确保审计工作质量。通过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公司合理
地利用了外部审计工作的成果,有效地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优化,并共同发挥
了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严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持续监督与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
部控制体系,切实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功能。
监督职能,持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与保障,助力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