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5 01: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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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为健全和完善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
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订了《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6-2028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积极实施连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所处行业特点、社会资
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未弥补亏损情况、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兼顾股东合理
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修改机制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
明原因,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变动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四、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满足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
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
序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
积金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
红方式。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金额多出至少 5,000 万元;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股票分红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标准参照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标准执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
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时,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意见。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机制
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也
可以在征集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会
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和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并且说明是否合法合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八)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五、未来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并充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现金分红权益,公司计划未来三年
各期如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现金分配。
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其他
规定执行。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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